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
2015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来临之际,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分省院“12项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弘扬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现就廉洁过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自警自律,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规定
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和职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定制、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不得收受下属及其他有利益关系者赠送的礼金和月饼等节礼;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及其他有利益关系者提供的上述活动;严禁滥发节日津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各类礼金礼券;严禁公车私用以及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及其他有利益关系者的车辆;严禁用公款接待节日期间来陕的领导干部和亲朋好友;严禁参与违规聚会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变向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风气
所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中各自的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分管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尤其对基建、财务、公车等重点防控,强化制度约束,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令行禁止,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违规违纪行为惩戒问责,坚决按照规定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请各领导、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及时部署相关工作,保证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节俭、廉洁过好节日。
监督电话:83216571
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纪委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