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及分省院纪检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确保我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过节,现就我所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杜绝“节日腐败”
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做到中办和国办规定的“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另外,严禁所内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变易的“四风” 问题,包括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利用内部酒店和食堂搞奢靡享受,以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收受礼品礼金,参与迷信活动和赌博活动等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所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要牢记责任,履职担当。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负责人要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基础上,加强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尤其是在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等重点领域,都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所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节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置举报信箱,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发现问题通报曝光,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尤其对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及时传达通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朴实简约的节日氛围。
监督电话:83216571